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获评“4A级社会组织”
自2021年初,河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以来,我商会积极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筹备和参与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近日,在河北省民政厅下发的冀民〔2021〕112号文件《关于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的通报》中,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正式获评“4A级社会组织”,并被授予了“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先进社会组织榜样示范和典型引领作用,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河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北省民政厅开展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为得到权威部门对我商会整体的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发展、服务水平的评估肯定,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商会的社会影响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通过前期的材料组卷、自评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第三方审核及评估委员会集体初审,在近9个月的申报工作推进后,于2021年12月2日,评估考察组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任天良同志带队,会同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省委组织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领导共同来到我商会进行现场考察评估。2021年12月16日,我商会获评“4A组织”的情况在“河北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为得到权威部门对我商会整体的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发展、服务水平的评估肯定,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商会的社会影响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通过前期的材料组卷、自评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第三方审核及评估委员会集体初审,在近9个月的申报工作推进后,于2021年12月2日,评估考察组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任天良同志带队,会同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省委组织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领导共同来到我商会进行现场考察评估。2021年12月16日,我商会获评“4A组织”的情况在“河北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重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商会将以此为契机,凝聚商会企业的智慧和力量,不断丰富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为推动实现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商会力量。